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为方便用人单位申报,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宝应县安宜镇白田社区组织网格员走进辖区企业发放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书。
发放过程中,网格员提醒用人单位在收到该文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方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自行申报,也可通过江苏人社APP在手机移动端进行申报,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数据后5个工作目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韩蕾)